网站未及时注销,小心成为“替罪羊”

来源:未知
        引言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重视通过建设自己的官方网站来对企业进行宣传推广,为了确保网站运营的合规性,企业一般都会从域名服务商中购买一个域名作为自己的官方网址,并完成ICP备案登记。
        但在企业因种种原因决定不再使用原来网站时,通常都会忘记去办理网站ICP的注销登记,而仅仅是停止续费,之后可能也就不会再去管理原官方网站。总想着这个网站我都没有再缴费,也没有再使用了,那以后跟自己也肯定没有啥关系了,殊不知,哪一天可能就“祸从天降”。最近笔者有个客户就遭受了这样一起“不白之冤”。

       案情概况
        A公司主要从事专用设备及配件销售业务,2016年公司通过第三方服务公司搭建了公司官网,并在工信部办理了ICP备案登记。该网站的日常运营、维护管理及每年网站域名使用费及主机费用的续费等均由第三方服务公司进行。2020年,A公司停止使用该网站,也没有再进行任何的续费,但A公司一直没有办理该网站ICP注销登记,网站实际上还一直处于正常运营中。2022年4月,A公司收到法院的传票,有一家文化公司将其告上法庭,诉其涉嫌多起影视作品著作权侵权,并向其索赔近10万元。原来是A公司原来的官网被不法分子利用,改成了视频网站,网站上全是各种影视作品,并可进行在线播放。虽然A公司没有再对该网站域名使用进行续费,更没有将该网站改建成视频网站,提供视频播放服务,但是通过ICP备案信息查询,A公司仍然是该网站的备案主体。因此,上述文化公司才会起诉A公司,并向其主张侵权损害赔偿。
        代理情况
        笔者在接手上述案件后发现,虽然本案法律关系及案件情况比较清晰明了,但是本案在证明责任上存在不少困难:(1)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网站的备案登记主体即是网站的经营者。因A公司没有及时办理ICP注销手续,从举证责任和法律形式上,A公司还是该网站的备案登记主体,形式上就是网站的经营者;(2)如何证明在侵权行为发生时A公司已不是案涉视频网站的实际运营者,有哪些证据可以证明。
        围绕上述难点,笔者通过向专业技术人员请教关于域名、域名管理、网站备案相关规则及技术知识、多次与法院进行沟通、寻找实际域名服务商等方法,向法院提交数份证据材料及说明,最终迫使文化公司主动撤诉,化解了A公司面临的法律风险。

        法律建议
        根据国际域名管理规则,域名在停止续费使用后,经过短暂的安全期,其又将被投放进公共市场,其他主体可以再次将其购买并使用,这就给一些不法分子留出可趁之机。因此,结合我国现行的ICP备案登记制度,企业在放弃或停止使用自己所有的网站时,除了停止续费使用外,必须及时办理该网站ICP注销登记,以免成为别人的“替罪羊”和“背锅侠”,为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