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合同解除的那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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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们生活中合同无处不在,无论是公司贸易还是自然人的衣食住行处处都需要订立合同。近几年因新冠疫情的影响,请求解除合同的案件明显增多。本文拟就合同解除的概念、类别、程序等相关问题进行介绍。
 

      一、合同解除概念及类型

    (一)概念

       合同解除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尚未履行完毕前,具备合同解除条件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而使合同关系自始消灭或向将来消灭的一种行为。

    (二)类型

协议解除 即合同成立并生效后,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原有的合同。就是说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就解除合同的情形做出约定,事后双方协商同意解除。
约定解除 即双方在合同中以合同条款的形式约定以未来发生的某种情况作为解除事由,并以此为据赋予一方或者双方解除合同的权利。
法定解除 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在合同履行完毕之前,出现法律规定的解除事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持续履行的不定期合同,如租赁合同,《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

        二、合同解除的程序

       解除权的行使
        当出现法定或者约定解除合同的情形时,合同并不会自动产生解除的效力。解除合同必须通过当事人行使解除权才能使合同被解除。也就是说当事人行使解除权必须做出一定的意思表示。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当事人。关于解除合同通知的方式《民法典》未作强制性要求,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但一定要有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通知至对方当事人的相关证明。
 
      (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
        解除权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行使。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其他规定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三、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合同情况 法律后果
合同解除 合同尚未履行的 终止履行
合同已经履行的 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 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合同解除与合同终止的区别

  合同解除 合同终止
概念 合同解除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尚未履行完毕前,具备合同解除条件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而使合同关系自始消灭或向将来消灭的一种行为。 合同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
适用范围 原则上只能适用于非继续性合同 适用于继续性合同,即债务不能一次履行完毕而必须持续履行方能完成的合同。
适用条件 而合同解除主要适用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情况 既适用于一方违反合同,
也适用于没有违反合同的情况
法律后果 可使合同关系溯及的消灭,因而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 使合同关系向将来消灭,并不溯及力,因此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
 
         合同解除是合同终止的一种情形,合同解除后合同即终止。但合同终止并不一定仅有合同解除引起。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债权债务终止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五、合同解除的风险管理

        基于上述关于合同解除相关知识、规定的介绍,在实务中以下几点应当注意:
 
       1、订立合同时,合同条款应准确清晰,尤其是关于合同解除和违约责任条款的约定。
       2、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解除的情形,守约方只能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法定解除的条款主张解除合同。同时守约方应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违约方存在根本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因此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就合同解除的情形做出明确约定。
       3、 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应在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行使。如果没有在上述期间行使解除权,则守约方的解除权发生消灭的法律后果。
      4、 通过通知对方当事人的方式行使解除权,应当妥善保管通知的相应证据,综合采取邮寄通知书、发送电子邮件、短信或微信通知等方式。
       5、 订立合同时应明确约定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可以约定赔偿损失的数额、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计算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