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白该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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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笔者收到多位朋友咨询关于用人单位为了不支付补偿金,通过停缴社保、停工停产、降薪等手段变相逼迫员工自行辞职,作为劳动者该怎么办?该如何维权?是仲裁还是诉讼?如何申请?下文笔者就为初次维权的小白们讲解该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首先,依据《劳动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在提起劳动诉讼前需要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不服的,才能提起劳动诉讼。据此,遇到劳动争议事项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首先必须先申请劳动仲裁。




一、如何确定仲裁管辖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二、劳动仲裁的范围

    确定申请劳动仲裁的管辖机构后,还得看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仲裁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的情形如下: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三、申请劳动仲裁的时间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二十八条,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内,以书面形式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按照被申请人数量递交副本。法律对申请劳动仲裁时效有特别规定的按该特别规定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前述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四、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明确自身情况属于劳动争议的范围后、劳动者应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提交申请仲裁的相关材料。需提交的相关材料如下:

1、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诉理由和要求)。
    仲裁申请书的份数一般按被申请人人数+1提供。例如:1个被申请人,按1+1应提交2份仲裁申请书;2个被申请人,按2+1应提交三份仲裁申请书。
    仲裁申请书应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被申请人)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证明或资格证明复印件。
4.被申请人注册登记资料(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并打印)。
5.当事人送达信息确认书。
6.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等,如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明书等。申请人应尽量提供上述劳动关系证明,若一份都不能提供的,劳动关系无法确认,可能导致案件不予受理。
7.《证据清单》一式两份。
8.集体劳动争议(10人以上)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员工推举代表书》(一式二份,员工本人签名押手印),推选3或5名员工代表;
   ②《仲裁请求明细表》(一式二份,员工本人签名押手印);
9.申请人是工伤的,应提供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书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申请人是职业病的,应提供工伤认定书及职业病鉴定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10.当事人工亡或非因工死亡的,应提供当事人所有直系亲属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或当事人所在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并经公证机关公证;
11.应当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五、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

    申请劳动仲裁需提交书面的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应到有管辖权的仲裁委立案(部分地区可以网上立案)。
 

六、是否委托律师

    申请劳动仲裁要不要委托律师当事人可自行决定,如果委托律师作为代理人的,要出具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七、申请仲裁后多久做出裁决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就会受理案件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就会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不服仲裁裁决怎么办

    当事人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